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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之手呵护祖国幼苗
罗溪中心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报道
发布时间:2022-05-19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杨继芬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但是青少年因为身心尚处在成长阶段,无论是抵御外界诱惑的能力还是自我保护的能力都不够成熟。为呵护祖国的幼苗,5月9日—5月15日,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常态工作的罗溪中心小学开展了“法治护航 守护成长”的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对学生实施法治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治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而教师法治观念加强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导向。为此,我们以学校校长室为核心组织,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教师较深刻地掌握了与学生相关的、或者关系较密切的法律,有利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效果的法治教育,更使广大教师认识到对学生的教育,让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鉴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他们的可塑性强,在不同环境中可形成不同的行为品质。学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启迪智慧 润泽生命”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的法治教育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道德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渗透。学校聘请了法治副校长来校作预防违法犯罪教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等,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我们美化校园环境,保持校园洁净;在学校教学楼布置各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在各办公室、班级悬挂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学校广播站、宣传栏、手抄报、宣讲员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和各项活动,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随着常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推进,罗溪中心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也开展得有声有色。法治教育作为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坚强后盾,得到了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及家长的足够重视。未来,罗溪中心小学还会一如既往地将法治工作开展下去,用法律之手呵护祖国的幼苗。(撰稿:杨继芬  摄影:班主任  审核:谢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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