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参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为防止手机对学生的学习进步和身心健康的影响。现制定我校学生使用手机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落实监管责任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预防沉迷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行政部门和相关人员,形成分工负责、协同落实的责任机制,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身心健康。
监管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鄂汉东
副组长:徐建峰、谢红琴
组 员:卢建刚、刘万里、杨继芬、靳玉莉、朱曦铣、唐文广、各班班主任、各班家委会
二、开展专题教育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活动课、小叮咚广播站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存在的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要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规范日常管理
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教师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在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校长室、课程教学处、综合发展处、安全保障处、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对学生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情况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
结合我校日常管理实情,对手机等电子产品实施以下两种管理方式:
方式一、学校通过家长会、班队会课、宣传栏、小叮咚广播站等有效途径告知家长及学生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方式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入校,家长需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以下相关规定。
1.学生在校内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学生确需应急联系,可以向校内任何教职员工借用手机应急联系。
2.手机带入学校需处于关机状态,并自行妥善保管,开机状态视为违规使用手机。
3.借给同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手机拥有人及使用人都视为违规使用手机。
4.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经发现由班主任代管一周,一周后由家长到校填写相关材料后领回手机。
5.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该生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四、加强家庭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基本知识和能力,及时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家校协同、增强合力,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孩子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
五、加强综合治理
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向商家租用手机等新问题,要在加强学校内部教育引导、丰富学生在校一日学习生活的同时,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治理。
此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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