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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7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配置员

  为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37号文件精神及市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作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机结合,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领导小组

  组长:鄂汉东

  副组长:徐建峰、谢红琴

  成员:卢建刚、靳玉莉、朱曦铣、许丽华、毛如月、杨继芬、各年级组长

  三、具体要求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严控作业量,禁止布置罚抄等重复性的机械作业,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各学科(包括考核科目)家庭作业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班主任可以从中协调,可适当减少某门学科的某些作业,以确保减轻孩子的作业负担。

  2.班主任每天需要登记本班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包括语、数、英和其他学科作业四栏作业内容和估计时间,最后签名。年级组长作为督查人,请在每个班的每一张登记页上签名,可以每两周一次。

  3.各学科布置的家庭作业,任课教师可以以校讯通发给家长,但发之前,必须先把家庭作业内容和估计完成作业的时间先报给班主任,等班主任登记,确认后才可通知家长。

  4.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水平差异,从作业的数量和难易度两方面,分必做和选作两个层次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保证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都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外作业。

  5.在规定作业以外,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布置额外作业。班主任每天需要登记本班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包括语、数、英和其他学科作业四栏作业内容和估计时间,最后签名。年级组长作为督查人,请在每个班的每一张登记页上签名,可以每两周一次。

  6.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7.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可引导家长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管理与考核

  1.定期检查,及时反馈。

  每周,年级组长都要对各班学生的家庭作业进行检查并签名。每月课程教学处对各班学生的家庭作业记载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及时进行反馈。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深入学生了解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解决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

  2.严格实行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举报追究制

  对于布置过多课外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教师,学生可以向课程教学处或校长室举报。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校长室电话:0519-83401237-8001 课程教学处电话:051985517980

  新北区罗溪中心小学

  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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