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栏目列表

0519-83402237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灵溪校务>>宣传栏>>文章内容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22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配置员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中心小学 版权所有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通成路111号   电话:0519-83402237   苏ICP备102015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