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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