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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0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谢红琴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中心小学

  根据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对我校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义务教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食堂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成立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殷国伟

  副组长:徐建锋 谢红琴

  组员:卢建刚、卢庆平、刘万里、朱曦铣、靳玉莉、唐文广、杨继芬

  三、治理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举行考试。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四、治理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武装,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治理是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领导班子高度扛起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监督。

  (二)明确治理目标,强化履职尽责,深入查摆整改。学校建立校长、分管校长、部门负责人、班级教师四级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对照违规招生、课业负担两方面治理重点逐班开展宣传引导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区责任督学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随机督查。主动接受主管局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其上各级领导部门的检查监督。同时学校要在校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在校园网实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和学生与学校间的沟通和诉求渠道。

  (三)发挥教师作用,推进家校协同,提升治理成效。教师是依法实施教育教学的主体力量,也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推动力量。学校要为教师依法履职创造合适条件,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整改。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等各种方式,请家长参与到专项治理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监督。

  (四)增加资源供给,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办学成果。学校积极推动省级 “名师空中课堂”“青果在线”等资源平台建设和宣传,为学生构建一对一个性化学习空间,提供个性化、智能化学习,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和扩大课后服务,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减负不降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招生工作中尽可能为广大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人民满意的招生秩序。

  (五)构建全面“阳光食堂”监管网络。全力推进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工作,以信息化监管平台为主体,结合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统筹推进我校“阳光食堂”建设。

  (六)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学校将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对部门和教师履职考核的重要指标,日常对违规办学行为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各个人要敢于动真碰硬,视违规违纪情节,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以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

  五、治理步骤

  此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9月20日)

  学校结合前期及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行事历。带领教师深入学习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新北区教育局《新北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刻领悟上级下发的规范办学文件精神,同时借助校园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等平台,加大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让他们深入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具体内容及重要举措,引导他们积极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改革,营造有利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严格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

  认真对照新北区教育局《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针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项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前)

  全面评估专项治理成效。学校针对治理的6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学校将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推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破立并举。我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真正使专项整治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舆论导向。我校将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注重家校协同,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积极发展适合的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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