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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新生均衡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9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卢建刚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规定、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51号)和新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做好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常新教基〔2019〕9号)要求,坚持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均衡配备任课教师,均衡编班教学,让每一位学生都充分沐浴在义务教育的阳光下,切实保证教育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特制订此分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教育均衡发展。我校一年级实施均衡分班,解决好社会关注的学生择班问题,给学生同一条起跑线,享受相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教育环境,实现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的宣传均衡分班的意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树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和质量观。学校将以积极的态度,周密的部署、严格的秩序、严密的组织好学校分班工作。通过此项工作,为学校进一步发展提升实力,增强活力,打造竞争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分班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均衡分配,随机排班”的原则。

3.坚持“均衡分配师资力量”的原则。各班班主任由校长室、行政服务处、课程教学处商定,各班任课教师均衡组合。

四、均衡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一年级均衡分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校特成立均衡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长:殷国伟

副组长:徐建峰、谢红琴

 员:卢庆平、卢建刚、刘万里、唐文广、靳玉莉、朱曦铣、一年级年级组长

五、分班办法

均衡分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阳光操作。校长室统一领导,课程教学处具体组织、实施,责任督学、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实行常态分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不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小学学业水平摸底测试。分班名单一经确定,在校期间不得再次重新分班、编班,学生中途不再调班。

六、分班基本程序

1.召开一年级新生均衡分班工作会议,宣布分班要求。

2.向一年级新生及其家长公示该年级各班班主任、任课老师安排。

3.按学区内外、男女性别随机分班。区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年级组长参与整个分班过程监督。  

4.公示一年级新生分班方案、分班学生名单、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情况,公开学校及区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在3天以上。

七、编班注意事项

1.兼顾性别比例,各班男女生比例要保持均衡。  

2.兼顾班级人数,各班学生数要均衡,且各班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3.兼顾学生户籍所在地,各班本地生、外地生的比例要均衡。

4.各班级分班名单需上报校长室审核确认后才可公示。  

5.分班名单一经确定,在校期间不得再次重新分班、编班,学生中途不再调班。

监督电话:0519-68767125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中心小学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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