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中心小学食堂采购验收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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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保障处
作者:刘万里
罗溪中心小学食堂采购验收制度
1、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对采购来的各类货物,根据凭证由食堂专职验收员负责验收,并有记录资料。
3、采购食品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4、验收人员要一丝不苟,逐一过秤,做到帐物相符,并查验进货渠道的有效证件。
5、采购来原料认真逐件查看,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验收人员应予以拒绝,采购人员要负责及时退换。
6、不准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7、禁止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进入食堂。
8、验收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严格把握验收关;如在验收工作中发生矛盾,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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